个人如何办理民族成分变更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以北京为例,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,一般不得变更,满足变更条件的,可以申请变更一次
(一)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,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
(二)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,其民族成份与继父(母)的民族成份不同的;
(三)其民族成份与养父(母)的民族成份不同的。
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,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。
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,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,且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