场所精神是什么意思?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场所精神:任何独立的存在都有自己的守护神。因此每一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而内在的特性和精神,具有自己独特的气氛。
场所精神源于拉丁文,表达了罗马时期的一个观念,在建筑现象学中,这个名词被扩展为一个重要的建筑概念。在影响广泛的《存在、空间和建筑》之后,舒尔茨于20世纪70年代末写就《场所精神》一书,成为建筑现象学的代表作。
著名挪威城市建筑学家诺伯舒兹(CHRISTIANNORBERG-SCHULZ)曾在1979年,提出了“场所精神”(GENIUSLOCI)的概念。在他的《场所精神——迈向建筑现象学》这本书中,诺伯舒兹提到早在古罗马时代便有“场所精神”这么一个说法。古罗马人认为,所有独立的本体,包括人与场所,都有其“守护神灵”陪伴其一生,同时也决定其特性和本质。

拓展资料:
场所:大体上认为是由空间和性格(CHARACTER)组成,即有性格的空间.空间即构成场所的(THINGS)的三维组织;性格即所有的(THINGS)所构成的氛围或真实空间(CONCRETE SPACE).



